记者从北京大学官网获悉,该校于4月17日发布了《关于停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办学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声明》披露,自2015年12月10日起,北京大学已停止审批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办学项目。
上述《声明》表示,所有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均由北京大学各院系及独立的所、中心等实体教学单位独立举办,不采取任何形式与社会机构合作办学,包括但不限于,不委托社会机构或个人提供招生、收费、教学和管理服务,不与社会机构合办使用北京大学名义的教育培训机构等。
4月21日下午,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大学方面已于今年2月21日修订并发布了《北京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校发〔2017〕38号)。根据这个《办法》,北京大学已对近年来存在的与社会机构合作举办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进行清理。
上述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工作人员证实,今后校外社会机构若继续打着“与北京大学合作举办”的名义进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北京大学方面都将不予承认其资质。
《声明》还强调,北京大学举办的所有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其招生对象、师资、课程、培训学费标准和缴费方式等均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www.oce.pku.edu.cn)向社会公示。
对于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问题,上述《声明》表示,培训学费均须由委托培训单位或学员个人直接向北京大学账户交纳,并由北京大学财务部门全额开具票据。《声明》还强调,除培训学费外,北京大学不再向委托培训单位或学员个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声明》还提到,北京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结业证书加盖“北京大学”校章,可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验证真伪。
此外,北京大学的上述《声明》还提醒社会各界,凡有下列情形者:信息未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公示或与公示信息不符的、要求委托培训单位或学员汇款至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账户的、未能开具北京大学财务票据的、结业证书不能在线验证的,均涉嫌假冒北京大学名义。
事实上,就在上述《声明》发布不久,4月21日,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就在官网发布了一则与停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办学有关的个案。
根据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北京大学陆续收到通过邮件、快递等方式投诉举报“北京大学流通发展研究中心”吴祥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举报人强烈“推荐”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招生宣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