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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十八项新政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


  近日,浙江推出18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举措。新政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浙江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可给予安家补贴;到浙江省内加快发展地区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确定,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且薪级工资高定一级。

  该政策还规定,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并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按规定享受扶贫项目支持、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

  浙江省新政加大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农村经营管理、农业技术、农村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的力度。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以及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其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表示,该省正在研究制定符合县乡机关工作特点的公务员考录测评办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省内山区或海岛县(市、区)机关的执法和“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可面向本县(市、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省级机关单位和杭州、宁波市级机关单位招考或遴选公务员,除专业性比较强的紧缺和特殊职位外,均应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其他各市市级机关单位招录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应占本级总招录计划数的50%以上。

  当前,浙江省支持省内加快发展地区事业单位适当放宽学历、学位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优先招聘本地生源、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鼓励省、市所属事业单位安排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聘;继续依托高校开展基层农业、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扩大基层定向培养专业范围和规模。

  陈中介绍,浙江省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到各类企业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