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30年代,严峻的就业形势让大学生发出了“毕业即失业”的感叹,他们发起了向政府要工作的请愿运动。南京国民政府为此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大学生失业问题的政策措施,虽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效果并不理想,但是其尝试性努力仍值得我们今天去重新审视。
一组残酷的数字
1934年9月,山西省官方在一份报告中透露这样一个信息:山西兴学30余年,全省专科以上毕业生不过8905人,但失业者就达4700多人。就连中央大学(现为南京大学)的毕业生就业情况都不容乐观。1931年的《教育杂志》披露,“中大本届毕业生二百余人, 半数未获相当职业”。
在当时的经济中心上海,繁荣的背后却是为数甚多的失业大学生的艰辛求职历程。1927年成立的上海职业指导所,宗旨在于调节教育人才与职业需求的关系,为失业青年提供职业指导与职业介绍。据报告,1930年至该所求职者共2772人,其中国内大学毕业生821人,国外大学毕业生133人,专科毕业生292人,三者占到求职者总数的45%。
截至1936年6月,全国108所高校中,已向教育部报告学生失业的学校达80多所。依据已报结果,平均每百名大学毕业生中失业人数约为13人。按此比例计算,每年有1000多名大学生处于“毕业即失业”的状态。
上世纪30年代是中国高等学校飞速发展时期,特别是私立大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吊诡的是,大学教育的突飞猛进,往往带来大学生谋求生计的不堪经历。
折翼天使何去何从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大学生俨如折翼天使,无所适从。时人指出:“社会上一向是看重大学生的。大学生毕业后,一旦就了个小职业,往往便会被亲友们所不齿,同时社会上也会给他种种不良的议论。”这种社会期望与评价体系,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大学生的就业预期值。
截至1937年8月5日,在《中央日报》上登出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有1467位,其中,大部分毕业生对工作都有较高要求。比如,第43位,叶女士,北平国立师范大学毕业,文学学士,希望待遇一百四十元;第45位,黄君,国立同济大学土木工程系毕业,希望待遇一百五十元;第99位,程君,国立中央大学商学院银行科,要求一百元,工作地点在南京、上海、镇江。而当时城市里一个小康家庭的月收入是15元到30元,大学生对月薪的要求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但现实又如何呢?最不堪的现实是一部分学生为生活所迫,甚至加入小偷、抢劫者的行列。《申报》报道过大学毕业生吕文清偷盗的案例。22岁的吕文清从大学毕业后,在上海找寻工作,一直没有着落。某天,吕趁一位潘姓律师睡眠未起,入房偷走了潘的皮夹。之后,吕又趁一位胡医生在内室时进入诊所偷盗,结果被捕。在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吕供认前罪,被判徒刑4月,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