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获悉,郑州市开始集中办理2017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按照规定,在择业期内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就业协议书须填写完整,在学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签订就业协议。其中,毕业生签订的单位为各县(市)区、市直局委下属单位时,需要接收单位和其所属县(市)区、局委人社部门先盖章;毕业生签订单位为私有、民营、股份制等非公有制单位,需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学生档案交由市就业促进办后,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就业协议书”前往郑州市陇海路169号人才大厦市就业促进办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经档案审查后再根据毕业生本人协议核发“就业介绍信”。领到介绍信的毕业生,随后可在报到期限内前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报到,档案随即由市人事局转往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外地毕业生领取就业介绍信后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毕业生经派遣后要求改派的,应在择业期内办理。其中,市内改派毕业生需持原单位同意改派意见(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现接收单位接收证明(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在办理过改派手续后由本人到原单位提档。市内改派期限为4年。跨省、市改派需另持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和原单位同意改派意见(回原籍毕业生,持原籍身份证也可办理)。经市就业办核准后到省教育厅重新换取就业报到证,改派期限自毕业当年6月30日至两年后的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