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女性生育、就业权益,仅从生育假及生育津贴上做文章,还不够,政府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着力优化女性的就业环境,缓解二孩政策和产假延长带来的“副作用”
孕妈福利来了!日前,记者从深圳市总工会和市妇联等部门对人大代表所提有关建议的回复中获悉,深圳拟启动女性就业性别平等状况调研,力争将生育津贴享受范围延长到178天,并在调研的基础上构建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机制。
去年9月,我省出台产假新规,将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从原来的30日延长至80日,由此女职工产假从128天增至178天,但生育津贴的享受范围还局限在正常产假98天内,滞后于产假新规,如果生育津贴不能覆盖产假奖励假,那么生育津贴设立的目的将大打折扣。延长生育津贴,则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提高企业执行新政的积极性,可让女职工能真正享受到新政带来的实惠。
时下,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及产假延长,女职工生育扎堆,导致了女职工集中的行业人手紧缺现象,加剧了女职工集中的行业的用工成本,难免会使这些用人单位顾虑重重,进而拒绝录用符合二孩政策的女性,加剧职场上的性别歧视。事实上,女职工因“三期”权益受侵害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呈上升趋势,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生产期间,以各种借口对女职工调岗、降薪,甚至辞退,侵犯“三期”女职工合法权利的情况比比皆是。
深圳是较早关注这个问题的城市之一,今年市“两会”期间,李咏霞、许少琼、刘晓娜等11名市人大代表就呼吁要关注二孩政策开放后女性的就业环境。保障女性生育、就业权益,仅从生育假及生育津贴上做文章,还不够,政府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着力优化女性的就业环境,缓解二孩政策和产假延长带来的“副作用”。一方面,可考虑通过生活补贴的形式直接减轻家庭育儿的经济压力,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有幼儿的家庭提供优质廉价的家政、育婴、托幼等服务减轻女职工家庭的负担。另一方面,可探索建立、完善企业补贴制度,向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倾斜或经济补贴,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其所聘请的育龄妇女合法生育期间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或减免税收等方式减轻企业的成本负担。与此同时,监督检查不能缺位,需密切关注“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权益受侵害问题,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生育权、劳动权和休息休假权等,杜绝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事件的发生。保障女性生育和就业权益,这个责任应该由个人、家庭、企业以及政府来共同承担。
此次市总工会和市妇联等部门的发声,对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积极回应,令人期待。希望相关部门拿出我们引以为豪的深圳速度,让这项孕妈福利从设想尽快照进现实,毕竟,女性的生育黄金年龄不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