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方针,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体部署,着力处理好高校毕业生政府就业和市场就业的关系,转变就业观念、搭建各种平台、创建多种载体、拓宽就业渠道、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加强顶层设计 坚持高位推动
“创业项目已经选好了,各项筹备工作也正在进行中。”谈及毕业后的打算,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次仁充满信心。自信的源泉正是我区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每人5万元、每户最高20万元给予启动资金支持……
《意见》指出,要坚持促进发展和就业优先相结合,坚持服务产业和培养人才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相结合,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要扩大企业用工需求,鼓励支持创业就业,加强就业援藏工作,完善公职岗位考录招聘机制,实施好基层服务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府购买服务成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良好平台。
另外,我区将投入20亿元设立创业就业扶持基金,对高校毕业生到区内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区外企业就业,且满一定年限的,分别给予政策支持:对在区内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5年的生活和住房补贴,分别按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并给予最长10年的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每人5万元、每户最高20万元给予启动资金支持以及最长10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期限不低于10年,前3年全额贴息。金融机构最高可按照财政担保基金的10倍进行放贷。对租用场地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年最高2.4万元的租金水电补贴。给予西藏自治区认定的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单位300万元至800万元一次性建设资金扶持,建成后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运行管理费用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高校毕业生到区外企业就业的,分别按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生活和住房补贴,并给予2000元路费补贴。通过以上渠道就业创业的,均可享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开展专题活动 进行政策解读
为了帮助我区大学生进一步认清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了解就业创业政策,为有创业意愿和已经创业的大学生开展现场指导,积极营造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我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为大学生指路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