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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致贫”是个伪命题


  近年来,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广受认可和赞誉,但社会上偶尔仍能听到“因教致贫”的说法。

  作为一个长期关注教育与贫困关系的研究者,我愿意分享本人在这个领域的一点研究体会和思考,抛砖引玉。我起了一个这样“鲜明”的题目,是愿意冒“矫枉过中”或“矫枉过正”的风险来表明我的观点:在当前的中国,“因教致贫”是一个伪命题。

  首先我要说的是:纵观全世界教育与贫困关系的研究,理论和实证研究文献可谓“汗牛充栋”,绝大部分都认为或发现:(1)让贫困群体接受教育可以显著提高其脱贫的可能性;(2)从长期和宏观层面来看,作为社会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手段,教育对于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这一作用在人力资本匮乏的欠发达国家更为突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推动,教育作为最重要的扶贫开发战略举措之一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和施行。而且政府提供的教育服务被证明是提升人力资本和促进减贫的关键因素。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教育不足才是贫困的“根子”。也就是说:在学理上,立足中长期以及从概率因果来看,并不存在“因教致贫”,只有“因教脱贫”。从多年的扶贫实践来看,为贫困学生提供教育资助是高质量扶贫、稳定脱贫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但我在这里可先不讲“中长期”和“多数人法则”,主要说说我国眼前的教育成本是否使一些贫困家庭无法脱贫,是否使已脱贫家庭重新返贫,甚至使原本不属于贫困标准的家庭堕入贫困?以下是我的一孔之见:

  第一,近年来我国居民家庭实际教育负担率明显下降。从上世纪末以来,随着全国范围内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和中央及地方各级教育转移支付的持续大幅增长,(不止一个学段的)免费教育的推行、全面学生资助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对公私立教育机构收费行为的严格规范,各级各类教育的家庭直接教育支出水平相对于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即居民家庭的实际教育负担率基本都在明显下降,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果单就入学公立教育机构而言,负担率下降趋势包含所有学段和各级各类教育,包括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的大量建设和保教费减免补贴)和高等教育(自1999年扩招后普通类型高等教育的学费标准基本未做过大的调整,按不变价格计算几乎呈单调下降趋势,至少学费负担率明显下降)。

  就绝对支出水平来说,多数学段也处于很低水平并呈下降趋势。以我国扶贫开发的重点地区之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经我们与凉山州教育局调查测算:学前教育每生每年有700元保教费减免,对农村贫困地区幼儿实际是免费的;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三免一补”(在“两免一补”基础上作业本免费),农村学生需要负担的费用基本只包括伙食费“超额”部分(11个国家级贫困县每生每月补助170元和每日4元营养餐补助之外的个人支出)、保险费和交通费,全年大约需要400元;普通高中实行“两免”(学费、教科书费)加国家助学金(覆盖36%的学生,每人每年平均补助200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承担的费用全年大约1000元(主要是伙食费);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全免,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按彝区、藏区全免费职业教育计划(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加第一年冬装补助300元、录取费补助30元、第三年就业指导金500元)能做到不需任何个人支出计算,其他学生年个人支出大约1300元即可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