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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毕业证样本_历任校长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历任校长,学校专业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毕业证是一所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隶属江西省公安厅。学校创建于1951年的江西省公安学校毕业证,历经江西政法学院毕业证样本,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毕业证,江西省政法学校毕业证等时期。1980年,1984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先后成立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证和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毕业证,是全国最早成立的13所公安专科学校毕业证之一。200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与南昌大学毕业证样本联办本科,另还开设“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200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毕业证样本(UWE)合作办学,开设刑事技术专业(法庭科学方向),联合培养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同年,开办自学助考脱产班。
开设法学本科专业,侦查、治安管理、物证技术3个本科专业方向。专科层次有7个公安专业,8个普通专业。省级专科示范专业4个,省级优质课程七门,《侦查措施与策略》、《公安实用法学概论》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手枪射击》、《经济犯罪侦察》被公安部评为精品课程。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5700余人。建校以来,为省内外公安政法部门输送2万多名毕业生,培训各级警官2万多人,被誉为江西警官的摇篮,公安人才的基地。

学校简史
1951年江西省公安学校毕业证创立,负责全省公安机关股、所、科、局级在职干部的轮训,校址设在南昌市系马桩。
1958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江西省公安学校毕业证改建为江西政法学院毕业证样本(江西行政学院一部划归该院)为省属普通高校,副省长王卓超兼任院长和党委书记,校址迁到至南昌市文教路。学院设立马列、公安和政法3个教研室,开设政法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收普通大专生两个班146人。同时,举办一年制非学历教育,轮训公、检、法、民政机关科、局级在职干部。
1961年贯彻执行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江西政法学院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毕业证、公安机关的在职干部,教学内容视教学对象而定,有时偏重政治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轮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968年“文革”动乱,学校被迫停办,校舍改作工厂,教职工绝大多数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
1972年10月省委决定恢复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毕业证,教职工陆续调回。由于原校址被其他单位占用,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毕业证在南昌市青云谱岱山重建。
1978年1月,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毕业证,与江西政法学校毕业证合署办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设公安、司法两个专业,学制两年,面向社会招生,原定规模160人。同年4月,国家计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各级公安学校毕业证增设中专班培训新干警的联合通知》,分配给我省每年招生150人,当年实际招生235人,其中公安专业194人,司法专业41人。招收普通中专生后,由于经费短缺,校舍紧张,在职干部轮训工作暂时停止。1979年,江西省政法学校毕业证增设检察专业,当年招生51人。1980年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粮食部、财政部《关于设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证的联合通知》,省人民政府决定,江西省政法学校毕业证同时挂“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证”校牌,同年10月,省政府同意将江西省政治学校毕业证公安班改为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证公安专业。1981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证增设劳改工作专业,学制两年,当年招生100人,由省劳改干部学校毕业证负责组织教学。